一、服務介紹
2012年11月29日,財政部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文件,第七條“要求單位應當根據本規范建立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內部控制體系,并組織實施”。2015年12月21日,財政部發文《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的總目標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權責一致、制衡有效、運行順暢、執行有力、管理科學的內部控制體系。
我們為行政事業單位提供專業的內部控制咨詢服務建設解決方案,為更好地服務于內蒙古本土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組建了一支專業性強、業務素質高、從業經驗豐富的服務團隊。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咨詢服務建設分為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兩部分。單位層面主要是建立健全議事決策機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工作人員的任用、培訓、職業道德教育等制度;建立健全財務信息編報制度;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內部控制等。業務層面以“預算為主線,以資金管控為核心”,針對具體的預算、收支、資產、采購、合同、建設項目六項業務,梳理業務流程,明確業務環節,系統分析經濟活動風險,確定風險點,選擇風險應對策略,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單位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出具《內部控制制度匯編》、《內部控制手冊》及《風險評估報告》,全面提升單位內部綜合管理水平。
二、建設目標
1、合理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
2、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
3、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